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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钱柳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

发布日期:2022-03-21

2022年2月2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办改字[2022]7号)。

《指南》指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坚决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其生境优势,以中药材生态培育为核心,建设林草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植基地,推进药材生产加工及储藏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林草中药材产业体系,形成林间、林下、草地产药,以药养林养草的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国划分9个生产区,打造林草中药材产业体系

  《指南》以区域性气候、土壤和地理环境条件为基本要素,以林草资源分布及群落特征为重要条件,以区域性社会经济水平和历史形成的药材产区状况为参考要素,兼顾林草管理体系,将全国划分为9个林草中药材生产区,包括大小兴安岭林区、长白山林区、三北防风固沙林草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黄淮海地区林区、 长江中下游地区林区、云贵川地区林草区、岭南地区林区、青藏高原林草区。青钱柳列入长江中下游地区林草中药材生产区的主要药材资源。

  《指南》明确了每个产区的区域自然环境、主要药材资源、可生态种植药材、可野生抚育药材、可仿野生栽培药材和生产模式等。

  《指南》明确重点任务是加强资源保护,严格保护野生药用生物资源,根据资源种类和分布情况,保护种质资源及药材产区生态环境。科学选育品种,杜绝外来有害生物。加强投入品管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生态培育基地,根据区域地理环境、植被类型、气候土壤条件、生境特点,推行林草中药材生态培育,选育优良品种,分区域按品种建设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基地。建设产地初加工与仓储物流基地,依据区域药材生产规模、种类及产地加工要求,兼顾区域经济和交通状况,在林草中药材主产区,分区域建设药材产地加工与流通基地。完善产业服务体系顺应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需要,提供生产技术、信息、质量检测等服务。

 

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投资林草中药材产业

  国家将鼓励各地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投资林草中药材产业,已规划建设九大林草中药材生产区。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高品质中药材的需求越来越大。发挥林草资源优势,通过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等生态培育方式生产中药材,可提供安全、高效、绿色、有机的优质药材,满足社会对高品质中药材的需求。林地、草地是绝大多数药用植物的自然繁衍地,利用林草资源发展中药材产业,潜力巨大,优势明显。

《指南》介绍,利用林下土地资源生产中药材,不与粮争地,契合国家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要求。林草中药材生长环境条件优越,极少受过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污染,空气质量优良,具备培育绿色、有机中药材的天然优势。林草资源多分布在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中药材产业,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将林草中药材列入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项目,提出了林草中药材生态培育的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将依据区域药材生产规模、种类及产地加工要求,兼顾区域经济和交通状况,在林草中药材主产区,分区域建设药材产地加工与流通基地。提供生产技术、信息、质量检测等服务。

  《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提出,到2030年我国林下经济总产值将达1.3万亿元。届时,全国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面积将达到1000万亩,林下中药材产业的贡献将占较大比例。

  《指南》明确,在不破坏生态、森林植被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适度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鼓励发展以生产药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中,优先支持林草中药材基地、企业和园区。优先支持优质林草中药材产品进入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名录。

林草中药材发展指南.pdf